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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号令发布之后……

1999-11-11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陈静 我有话说

在11月3日北京市政府颁布的43号令《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》之后,陆续有读者给报社打来电话反映崇文区幸福北里27楼前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。

记者在现场看到距27楼北面约6米处有一栋与27楼平行的正在施工的两层小楼,长度约30米,在该建筑与27楼之间,居然还有一排平房和围墙,记者进行了测量,发现该排房屋距27楼宽处3米,最窄处仅1.5米。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有关规定,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最低不得少于6米,并且一定要留出至少3.5米的消防车通道。这里的情况显然与规定的差距太大。据居民反映,这两处建筑物早在1992年就有,当时是某单位为解决人员住宿的临时建筑,给大家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,但大家体谅该单位具体困难,一再容忍。而现在该单位在27楼北面新建了数栋高塔宿舍楼,但该单位不但不主动拆除“临时”了长达8年之久的两排房屋,反而进行了加固装修,大有把临时建筑变成永久建筑之势。对此,27楼的居民们非常气愤,他们到市规划局查了该地区的审批建筑项目图纸,发现该两栋临时建筑当时就未得到市规划局的审批。同时,他们查阅了有关法规,凡是临时建筑加2层,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建筑物无论什么性质都要经过市规划局的审批,并且根据《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》第36条,临时建筑不得改建成永久或半永久性建筑。9月初,居民们就该两排违章建筑之事向有关方面作了反映。9月10日,在市、区规划局的督促下,该单位负责人作出了立即停止二层楼及平房的维修、装修;并在其新宿舍改造完后就将二层楼及平房拆除的承诺。居民们原本以为事情已经解决,但是没想到“十一”之后,该单位竟不顾承诺继续施工,并把原来工地两侧的公厕移到了27楼二、三单元门前2.5米处,尤其令27楼全体居民气愤的是:“11月3日,北京市政府刚刚颁布了43号令后,他们非但不遵守市政府规定,反而加紧施工,公开和43号令对着干,这样做实在是欺人太甚!”27楼的居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力度,遵守承诺,贯彻法规,马上拆除违法建设,开辟消防通道,还他们一个安全、舒适、卫生的居住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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